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安全稳定责任。联系马克思主义教学部。
党委副书记、校长
主持行政全面工作。履行高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主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安全稳定、保密、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负责,履行“一岗双责”。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日常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团建、工会、妇联、学生教育和管理、国防教育、学生资助和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团委、工会、妇联。协助党委书记联系马克思主义教学部。
党委委员、副校长
协助校长工作,负责安全稳定、法治宣教、招生就业、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教育和二期工程建设等工作及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委保卫工作部(保卫处)、招生就业处、二期工程。联系市旅游学校、体育与健康系。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工作,负责学校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监察室。
党委委员、副校长
协助校长工作,负责财务国资、后勤保障服务、公共卫生、绿色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卫生、智慧校园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和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务处、后勤处、信息中心。联系国际教育系。
党委委员、副校长
协助校长工作,负责教学管理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双高”建设、质量保障、社会服务和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统筹促进高质量发展考核工作。分管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双高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继续教育系。联系学前教育系、附属幼儿园。
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
主持党委宣传部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文化、精神文明、思想政治教育、图书管理等工作。分管图书馆。
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部长
主持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才、人事、关心下一代、教师发展、党校、党建帮扶等工作,统筹党建成效考核工作。分管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艺术系。
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主任
主持党委办公室(校办公室、考核办公室)工作,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保密、信访、校内绩效目标考核、全面深化改革、审计等工作。联系联合办学教育教学部。
党委委员、党委统战部部长
主持党委统战部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宗教领域等工作。联系初等教育系、老年大学、知联会、留联会、侨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