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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传达学习《志愿服务条例》和《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作者: 日期:2018-07-05浏览:

7月4日下午,学前教育学院在五号阶梯教室召开教职工大会,院党总支书记卢道静,学校组织人事部副科长刘强及全院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卢道静主持。

会上,卢道静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5号《志愿服务条例》,他从总则、志愿者及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活动、促进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方面组织大家进行了认真学习。他要求大家要认真领会文件的精神,要落实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积极践行文件的精神。

接着,他组织大家学习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从总则、文明行为、鼓励与促进、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要求大家在生活和工作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做到讲文明、守纪律,杜绝不文明的行为;教师还要通过课堂教育和思政教育来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最后,卢道静对本次专题学习进行了总结,要求大家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觉悟水平,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通过课堂、活动、教材来对学生进行教育;还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言行一致。

(学前教育学院 文图/张加朝 审核/卢道静)

卢道静组织大家学习《志愿服务条例》

卢道静组织学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学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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