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信息中心为学校教辅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县级。
一、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加强党和国家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化及大数据建设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和政策研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调研,提出学校网络安全、信息化及大数据建设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
二、做好学校信息化工作的年度计划及总结,协调相关部门,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促进学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三、负责统筹学校信息化项目实施及运维工作,为学校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并负责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的管理;
四、承担学校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安全可控的校园网络环境;
五、负责学校中心机房管理及运维工作;
六、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
七、负责填报学校信息化建设相关统计报表,按照规定呈报有关部门;
八、负责学校计算机实训室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协助各部门做好智慧教学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
九、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数字化相关培训及服务;
十、负责学校重大活动摄像、视频后期制作等服务工作;
十一、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