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成立于2022年,是学校中负责保障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职能部门,该中心是学校直属的教辅部门,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支持和保障。
主要工作职责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教育政策,执行国家教育标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2.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等。依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贯彻“学生中心 产出导向 持续改进”理念,组织校、系两级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
3.建立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实施教学工作运行过程各主要环节的质量监控,开展期初、期中、期末的常规性教学检查以及不定期的专项检查。通过听课、评课、教学巡查等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
4.建设质量信息化平台,负责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分析和应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教育类专科专业数据填报;撰写和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利益相关方监督;师范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专业认证管理系统填报。
5.组织开展各级各类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通过评估、认证、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校内各类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通过评估、认证、评价等,推动教学单位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6.协助做好上级部门或外部机构对学校进行的相关教育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工作,负责评估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等。
7.建立健全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立全过程、常态化的质量保障体系;组织教学督导员开展督导听课、评课、反馈工作,对教学环节进行全面督导检查。
8.开展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评估及专业教育评估的理论研究工作,跟踪国内外高等教育评估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发挥服务学校办学治校的智库作用;建设教学督导专家、质量评估专家和学生信息员队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学校的教学质量保障模式和评估方法,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依据。
9.组织和管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通过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教学一线的信息,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反馈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将有关问题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和部门,并督促其进行整改。
10.做好部门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安全稳定、思想政治、人事、财务、档案、资产等工作。
11.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