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教务处为学校行政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副县级。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与使命,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二、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政策,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整体性管理。
三、负责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四、负责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计划,负责专业动态优化调整及新专业申报工作。
五、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学创新团队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教学事务运行管理工作,检查教学秩序情况,负责教室管理与调度、试卷管理归档、教学工作量核算。
六、负责全校学生的成绩管理、学籍管理、考试管理工作,审核学生成绩,核查毕业资格,组织安排各级各类考试工作。
七、负责组织各类学科技能竞赛、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
八、负责实习实训管理工作,制定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做好实践教学、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协议的审查及管理。
九、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项规范标准,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做好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十、协助党委教师工作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发展工作,开展教学交流,促进教师教学能力、信息化水平提升。
十一、负责教学工作范围内各种资料、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二、负责中高协同贯通培养工作的联系、协调和落实。
十三、完成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