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大纲
(适用于中职毕业生)
一、考试对象
本次职业技能测试面向全省报考我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工艺美术品设计、社会体育、运动训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中职毕业生)。
二、考试评分
(一)本次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与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二)考生填报的非第一志愿中有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测试,否则将视为无效志愿。
三、考试方式
(一)准考证打印
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9:00--17:00,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trpec.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专业能力测试(以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参加测试)
1.考试方式:线下计算机笔试
2.考试时间:3月22日(星期六)09:00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学校艺馨楼信息中心机房。
4.各专业考试范围及分值
报考专业
专业能力测试大纲(笔试)
分值
学前教育
学前儿童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儿童发展心理基础知识、幼儿学习与发展的基本知识、保教基本知识等内容。
25分
特殊教育
教育学的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特殊教育学的基本知识等内容。
20分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婴幼儿卫生与保健基础知识、婴幼儿发展心理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家园合作共育核心知识、婴幼儿意外伤害处理及疾病识别等内容。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技能(清洁与维护、烹饪与营养、婴幼儿护理、老年人照护);现代家政服务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
30分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专业中职阶段所涉及专业课如计算机基础、编程语言、数据库、网络技术、图形图像等课程相关知识。
旅游管理
旅游基础知识、导游人员职业道德、导游基础知识、礼仪规范、导游人员应急应变能力、旅游相关政策法规知识、旅游历史文化知识、旅游地理相关知识、民族民俗知识。
酒店专业
酒店服务与管理基础知识、数字化运营管理基础知识、服务技能技巧的基本知识等内容。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研学旅行基础知识、研学旅行目的地知识、研学旅行服务技能、研学旅行安全与风险管理、研学旅行政策法规、研学旅行文化与民俗知识、研学旅行项目策划与营销能力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新时期养老护理员(初级)岗位职责、职业道德、养老服务相关知识等。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音乐基本理论知识。
10分
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舞蹈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运用自身所学知识体现个人综合素质能力。
美术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
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的基本知识。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
体育专业基础知识、球类运动的裁判知识,运动损伤基础知识,球类、田径基本技术动作知识。
(三)技术技能测试
1.时间要求: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9:30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以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参加面试)
(1)普通类专业(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①面试过程中考生不能泄露个人信息;
②普通类专业测试大纲详见附件1。
(2)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运动训练)
②测试内容:花样跳绳、体育表演、篮球、排球、乒乓球、拳击、散打、摔跤、跆拳道、田径、网球、武术、游泳、击剑、高脚竞速、板鞋竞速、健身健美、羽毛球、足球、足球守门员专项等至少任选其一进行展示。
③体育类专业测试大纲详见附件2。
(3)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美术体育、舞蹈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工艺美术品设计)
②艺术类专业测试大纲详见附件3。
四、考生须知
(一)考生若有疾病不适合我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测试项目的,不得参加测试。考生在参加我校相关专业测试过程中请注意人身安全,应量力而行。因准备不足、发生运动伤害及其他意外等安全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考生根据项目测试需要,应着装得体,体育类、艺术类专业考生需穿专业服装;在正式测试过程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测试项目需陪练的除外),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考试过程中不得出现任何考生姓名、所在学校等个人信息。
(三)考前须知
1.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入场考试。
2.考生自备展示用具、音乐、鞋服、器械等材料。
3.考试中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不得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录音录像。
4.分类考试招生是高考招生,考生务必遵守国家考试相关的纪律要求,严禁替考行为;新生入学报到后,我校将组织统一的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予以清退,对考试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202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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