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及六大基本原则,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五有”阳光青年培养为主线,加大教育教学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学生人文素养、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与职业能力,实现内涵发展,提升特色发展,为社会培养“四有”、“三者”好老师及紧缺性应用型人才,实现办学定位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更好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我校共有18个行政处室和5个教学系部,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监察审计室、宣传部、统战部、工会、团委、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招生就业处、教育科研处、市学前教育发展中心、实习实训管理中心、电教中心、市旅游学校、思政部、保卫处、学前教育系、初等教育系、继续教育系、艺术与体育教育系和外语与旅游系。
3、部门人员构成:我校是全额拨款单位, 编制人数828人。2017年在职人员45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3人,年末人员共计496人。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8277.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3.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277.33万元,比上年增加1553.75万元,变动原因是:机构人员及专项资金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49.47万元,占预算支出70.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61万元,占预算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1738.36万元,占预算支出21%,资本性支出523.90万元,占预算支出6.33%。
三、部门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运行经费预算为1738.36万元,比上年增加1569.98万元,比上年增加932.40%,变动原因是:1、综合定额预算标准调整变化;2、以人数量化的公用经费综合定额标准因人数增加而变化;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安排上年纳入非税安排的支出,故从事业收入中列支。部门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基金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为13304.20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104.60万元、工程采购11952.00万元、服务采购247.6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15140.38万元,包括流动资产6093.52万、固定资产9046.86万元。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9.00万元,比上年增加29.00万元,比上年上升100%,增加原因: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纳入非税安排的支出,故从事业收入中列支。三公经费明细如下:
1、出国(出境)费用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
2、车辆购置费0万元,由财政统筹安排,年初未下达到部门。车辆运行维护费25.00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比上年增加4.00万元,比上年上升100%,增加原因主要是上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纳入非税安排的支出,故从事业收入中列支。
八、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样表铜仁幼专.xls
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