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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日期:2023-07-02  点击数: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8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每学期操行考评在70分以上,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综合考评成绩及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3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名额评选

国家助学金

每年:一等38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8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非公费师范生

根据当年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资金文件中实际分配资金及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中西部地区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在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

征兵入伍一次性奖励

本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7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6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新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贵州省高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

无限制

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

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享受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年;免(补助)学费,3500元/生•年

就读专科(高职)学校的贵州省户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无限制

校内资助

困难补助

孤儿特困生生活困难补助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无限制

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

500元

孤儿、特困生

面向孤儿特困生,每年年底进行慰问

校内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

每年:300-800元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班人数前30%者;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学校的各项活动。


“为仁”奖学金

10000元

根据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为仁”奖学金评选表彰办法相关条款进行申请

无限制

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每月240元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全校约140个岗位

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补助

在校生:2000元,毕业生:4000元

报名参军获得定兵通知书


学费住宿费减免

学生本人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1.孤儿、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学生本人患大病或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

3.父母患大病、意外身体伤害事故、单亲、离异家庭且人均月收入低于生源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4.低保户或残疾人家庭且家庭经济困难。

无限制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一次性补助1000元

贵州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7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7.孤儿毕业生。

外省籍: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2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咨询电话:0856-5322245 手机:18685608968(龙老师)

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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