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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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4-0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5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纠“四风”树新风,严防“节日病”反弹回潮,根据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加强作风建设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务必重申纪律要求。

    1.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禁止使用公款购买各种祭奠用品;

    2.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3.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禁止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4.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5.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

    6.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补贴或福利;

    7.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

    8.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或指使下属部门及管理服务对象借祭扫之名相互宴请以及安排旅游、健身、娱乐;

    9.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游玩、祭祀扫墓的同学、朋友、战友等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10.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1.严禁赌博或聚众赌博,与管理服务对象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牌赌博;

    12.严禁酒驾醉驾;

    13.严禁在节日期间违规、擅自脱离值守岗位。

    二、落实主体责任,倡导文明新风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将纠治节日“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作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际行动。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切实加强再提醒、再教育、再强调,让教职工筑牢抵御“四风”问题的思想堤坝。

    党员领导干部和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文明祭祀,带头勤俭节约,带头遵规守纪,以实际行动带动、影响身边群众,树立文明过节新风尚。

    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落实清明节期间公车管理责任,做好清明期间公车封停情况报备。清明节假期值班人员要认真落实好值班任务,坚守工作岗位。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新形式新动向,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明察暗访,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让节日“四风”问题无所遁行。对于顶风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零容忍”、严处理,对于情形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856—5322336    

    举报邮箱:tryzjw@163.com


             中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